2015年12月2日14时25分左右,在龙圩新地镇四落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伤员已被送往医院治疗。大队的办案民警勘查并清理完现场后,立即赶到医院对伤者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据了解,该伤者黎某某承认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出事前是其驾驶,该车是于2015年11月22日在梧州市原河东车站对开的街道向一路人用了2000元购买的,买车时就没有车牌。细心的办案民警凭着直觉,感觉2000元钱不可能买到这辆有7成新的本田牌子二轮摩托车,而且该车没有车匙,是直接由接线打火发动的,并有一把剪线的剪刀插在车头。当时,大队民警没有惊动该车驾驶员,而是返回停车场,核查该车的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并通过公安网络等信息,查出该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为被盗车辆,该车是发生事故前两个小时在新地镇新地街茂清饭店对开街道被偷走的,该车原车牌号码为桂D**806。目前,该车及驾驶员黎某某已经移交新地派出所处理。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不要随意停放车辆,要把自己的爱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以防不法份子为了砸窗窃取车内财务。另外,如发现有偷窃车辆嫌疑人员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绝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查获被盗车辆)
(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