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龙圩 司法公开的三“微”演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01  分享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131125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面对新成立、异地办公等种种客观实际困难,将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着力打造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报“四位一体”的全覆盖、立体式阳光司法公开服务平台,以服务保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为群众上演了一场司法公开的三“微”演义。

今年1-11月份,龙圩区法院实现了上诉案件无一发改,申诉率、信访率、发改率“三零”目标,以后来居上者的姿态,连续11个月在全市法院审判绩效评估指标考评中稳居总分第一

开启信息化司法“微时代”

“您好,欢迎关注梧州市龙圩区法院!......在这里,您的疑问,我们悉心解答;您的批评,我们虚心接受;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听取反馈。”扫一扫龙圩区法院官方微信二维码并添加关注,这句亲切的问候语便跃然于手机屏幕上。

在龙圩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笔者在诉讼引导员的帮助下,利用覆盖整个大厅的免费WiFi信号,体验了一把新媒体信息化的微服务。该院微博、微信二维码遍布该院立案窗口、法庭、网站、微博、便民联系卡等各个角落。

龙圩区法院官方微信开启了“我要立案”、“我要调解”、“诉讼服务指南”、“案件审理”、“案件执行”、“联系预约”、“法院动态”等板块,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十余类子条目。只需动一动手指,法官就在您身边。

一个新成立还异地办公的法院,如何能够迅速的获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当今这个微时代,如何使司法公开走得更远?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将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做到既增加法院“透明度”又方便群众诉讼?

“让群众把龙圩区法院‘装进口袋’里,让阳光司法就在‘指尖’,拿起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和法院交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他们身边。”龙圩法院院长伍子练如是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公开促公正,是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信任度的重要手段。“公开”成为该院工作的关键词,“为民”则成为司法公开工作的落脚点。

去年,龙圩区法院尚未正式挂牌成立,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已上线,12月,该院内外网官方网站开通;今年3月,梧州市龙圩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通, 6月,龙圩法院三大平台阳光司法网开通,8月,手机短信报平台正式启用。通过打造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四位一体的全覆盖、立体式信息化司法公开便民服务平台,龙圩区法院迅速驶入了网络信息化的司法“微时代”。

体验信息化司法“微服务”

在龙圩区法院审判楼门口,LED大屏幕上的庭审同步直播吸引了许多过往群众驻足观看。与进入法庭旁听不同,观看LED直播的人无需身份证,也可以自由地进行讨论。与此同时,龙圩区法院官微也正以文字与图片的形式向广大网友清晰展示了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

据了解,龙圩区法院实现所有法庭、调解室具有全程录音、录像、远程观摩等功能数字化,做到开庭案件“每庭必录”,“每案一光盘”,当事人和媒体可按规定依法查阅庭审情况。

每年,该院会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件通过微博、LED电子屏向公众进行直播,通过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以及观摩庭审、进行阳光评议等多种方式,以全方位的透明,无间隙的公开,向民众“晒”出庭审过程,“晒”出阳光司法。

在龙圩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互联网计算机体验网上在线诉讼服务;触摸屏实时快速查询案件进度;全覆盖免费WiFi体验信息化微时代;诉讼服务指南小册子自助取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诉讼服务信息......

笔者发现,强调互动,是龙圩区法院司法公开的一大特色。

今年上半年,两场别开生面的法院公众开放日座谈会在龙圩法院举行。该院特别邀请部分从事法律实务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要充分利用三大公开平台阳光司法网,不能挂个空架子。”

  “执行工作要拓展沟通平台。”

  “要充分发挥信息时代的优势,改进送达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

  会上,代表们频频发言提意见。会后,一项项改革创新措施不断落实到龙圩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

据日前现场体验,龙圩法院所有立案受理的案件的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在网上均一目了然,各个节点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生效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布,五类执行人曝光台让“老赖”亮相......

据了解,该院还充分发挥微信公平平台便利性功能,实现微信平台与广西阳光司法网平台对接,让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查询有关在线诉讼、审判执行、裁判文书等实时信息。

“您好,这条短信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编发,您申请执行的(2014)龙法执字第72号案,已进入查封阶段......”一申请执行人手机收到如是短信。

在执行工作中,对执行措施、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重要事项实时短信告知当事人。这些过程在“阳光”的照射下,更加透明,更加让群众信服同时,利用手机短信送达也在该院全面铺开。

梧州市政协委员罗西江:“龙圩区法院快速回应,有质有量,好样的,为全市法院树立了好榜样!”

代表委员的高评价,既源于顺畅的沟通,也源于迅速的落实,更源于龙圩区法院有“质量”的“微服务”。

感受人性化司法“微关怀”

网络是虚拟的,但背后的服务却是实实在在的。为了推动网上与网下的无缝对接,龙圩区法院坚持网上与网下两手抓,同步推进,充分发挥与辖区乡镇及交警、工商、劳动仲裁等部门联动建立的诉前联调解中心(室)的作用,做到网上有反馈,网下有回应,群众有诉求,法官有服务,实现以服务保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可“触感”的司法公开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今年1月初,一名律师在微博上留言说,到法院立案需要到建行网点缴纳诉讼费,附近没有银行网点,感到非常不方便,建议法院改进。工作人员及时回应并向领导反馈。

反馈不到十天,该院立案窗口就设置了POS机,让当事人既可以便捷刷卡缴费,也可以选择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缴费。

为方便网友、群众及时监督并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龙圩法院专门成立“微服务”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专门制度,指定专人管理,每天审查并及时更新司法公开的内容,妥善处理司法公开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网友留言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及时反馈,深度沟通民意,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微服务。

今年51日,原告廖立生驾驶二轮摩托车时被一辆南宁牌照小轿车撞翻在地,造成原告11858.83元的损失。远在南宁的被告保险公司和车主李某认为该案件标的小,路途遥远,不愿到庭调解,只希望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这使案件的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避免双方来回奔波,提高办案效率,办案法官建议诉讼双方利用龙圩区人民法院的微信调解平台进行协商解决争议,此建议得到了诉讼双方的一致认可。该案通过多次的微信互动,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协商意见多次修改协议内容,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537元。

“用微信调解纠纷,在梧州还是头一遭!如果双方有异议,微信记录一定程度上也是证据。”一名律师说道。法官利用新信息化方式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又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

在龙圩区做生意的李先生通过来自龙圩法院的便民联系片上二维码,添加关注该院微信公众号,以试试的心态在微信上留言,反映自己的生意伙伴拖欠自己的货款2年没有还款,且由于自己平时比较繁忙,在周末法院是否也能够提供诉讼服务。

让李先生意想不到的是,龙圩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很快与他取得了联系,并告知,法院开设有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可以通过网络在线立案提交诉讼材料,也可以选择在周末通过该院的“假日法庭”到法院解决诉讼纠纷。

“现在到法院打官司,不仅感受到阳光司法带来方便快捷、公平和正义,也感受到阳光般司法温暖和关怀。”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道。

文继全 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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