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织好“两张网” 确保办案和保密工作两不误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4-28  分享到:

  
  根据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针对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龙圩区法院顺应新时期网络办公的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在强化保密领导、保密意识、保密制度管理、保密设施和保密监督上下功夫,切实织好纸质档案保密和网络信息保密“两张网”,确保办案与保密工作两不误。
  一、强化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网络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每位干警在工作中都有机会接触到国家机密和审判秘密。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和网络信息化飞速进步,新案件、新案情、新问题随之增多,工作中涉密信息多而广,泄密的途径广而泛。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龙圩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管理部门,配置了专职保密员、档案管理员、舆情监督员、网络信息员,指定专人负责机要文电的收取、登记、保管和借阅。同时,院党组把保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保密工作,加强对干警的保密教育,抓好重点涉密人员,尤其是对新调进、轮岗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做好保密工作,筑牢保密工作的思想防线,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体人员参与的保密保证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保密法》、《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法院自身工作特点,龙圩区法院出台了《龙圩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文处理管理制度》、《内外网站管理制度》、《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确定各部门负责人为保密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对审判保密、公文保密、档案保密、网络信息保密,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为提升新形势下保密管理行为提供制度支撑。
  三、落实防控措施,注重对网络信息保密防护
  龙圩区法院对全院计算机的配备、发放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内、外网分离,并全部物理禁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计算机信息技术设备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做好计算机及其外设定期检查,定期保养,所有计算机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杀毒工作,并做好重要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同时实行“六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外网计算机处理相关涉密文件、公文及裁判文书等不对外公开的内容;严禁私自在内网计算机使用移动存储设备(U盘、可移动硬盘、光盘等);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公共信息互联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内网计算机;严禁在审判管理系统及其联网系统中非工作需要滥用、越权或违规授权他人查阅案件信息;严禁私自在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法院有关信息,需要发布信息、调研文章及相关文件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登记逐级审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发布;严禁未经院领导批准,允许外来人员查看、下载、复制本院局域网网络以及内网信息内容。
  四、强化监管检查,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职责
  龙圩区法院指定院办公室为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保密制度,组织保密知识学习。在定期对保密工作开展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印章、机要文件、加密传真、打字文印、网络传输、归档案卷的管理和监控,严格控制机要文件、加密传真和归档案卷的阅读范围,严格阅读纪律,严格机要文件存放点和保密防范,对传真文件坚决做到明来明往,密来密复。其他庭室重点加强审判秘密的管理和监控,严禁办案法官泄露审判秘密。督促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违反相关保密纪律的按禁令处理。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文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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