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4日下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召开,大会主要内容是选举第二党支部的支部委员。第二支部在职党员及部分退休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刑庭庭长彭政主持。
会上,主持人首先宣读了龙圩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党支部的批复》,经过请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成立第一、二、三支部委员会及大坡中心法庭支部委员会;其次,主持人宣读了《关于中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选举请示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彭政、张承辉、樊逢春、钟金文四名同志为第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了彭政、张承辉、樊逢春3名同志为第二党支部第一届支部委员,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支部委员会议上,彭政同志当选为第二党支部书记、张承辉当选为副书记兼组织委员、樊逢春当选为宣传委员。
据悉,第二支部现有党员25名,其中在职13名,退休12名。
(樊逢春)